44158精准正20码“部门职责梳理与岗位说明书制定”咨询项目邀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7-12-22

44158精准正20码(后文简称我司)为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现采购集团本部与3户子公司(东台公司、农发公司、投资公司)部门职责梳理与岗位说明书制定项目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邀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选定1家咨询机构承担本项目。如贵单位有意参与,请务必详细阅读和理解本文件并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文件并参加应标。

一、邀标单位

名称:44158精准正20码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

邮编:210019

联系人:高正传

电话:025-58066122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邀标项目名称

《44158精准正20码部门职责梳理与岗位说明书制定咨询项目》

三、邀标数量

本次邀标拟确定1家研究咨询单位。

四、邀标项目内容

部门职责梳理与岗位说明书制定项目是在对我司现有人力资源管理进行诊断的基础上,根据我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国内外领先实践,建立起符合我司发展实际的组织架构体系和岗位体系,核心包含以下内容:

1.1. 对我司现有组织架构和岗位体系进行诊断,找出我司在组织架构和岗位体系方面存在问题以及应对思路。

1.2. 组织架构体系的优化。对标同业标杆的实践,结合沿海开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厘清部门定位,梳理部门职责,完善现有部门定位、职责和协同机制。

1.3. 岗位体系的优化。建立科学有效的岗位体系、职级体系和任职资格体系,并对集团总部部门岗位进行三定,即定岗、定编、定员。

五、项目周期及实施地点

项目主体工作时长不超过3个月;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内集团本部及3家子公司办公地(含农发公司事业部办公地),主要为南京市建邺区、盐城市东台市等。

六、提交成果的形式

1.项目成果内容须符合本项目邀标内容中有关目标要求,并提交编订成册的集团本部及3户子公司的《部门职责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及其计算机文件。

2.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图纸及相应的计算机文件PPT等。文本(含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

1)文本文件要求:文本文件包括报告文本、附表和附图,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文本文件并装订成册(一式10份)。

2)计算机文件要求:全部成果均制作计算机文件,计算机文件采用通用的doc格式、xls格式、ppt格式等。

七、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具备同类项目研究的能力和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邀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八、邀标方式及邀标文件发布

    本次邀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邀标文件将于20171228日前向我公司选定的研究咨询单位发布。

发布邀标文件日期:20171222日至122817时止。

邀标文件通过Email、微信、传真、信函等方式发送给至少3家研究咨询单位。有关本次邀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我公司将通过原渠道以文件形式向投标单位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及投标限价

本次邀标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最高不得高于30万元(不含30万元)。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报价应包括咨询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含食宿差旅费,派驻现场期间由邀标方提供必须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餐)。如发现投标人串通报价,取消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118日(星期四)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119日(星期五)下午 2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5楼人力资源部

投标文件接收人:高正传(联系电话:025-58066122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8119日(星期五)下午200

开标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4B6楼第一会议室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

1.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授权代表的签字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邀标编号、邀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标明正本副本。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邀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投标时已启封的标书将作为废标处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邀标人可以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投标人。任何邀标书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如贵公司接受邀请,请于邀标会当日将密封的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带至邀标现场,正本与副本分两个密封袋包装并盖章密封。报价单1份,应另行独立盖章封装。

 

十三、投标说明

1.     邀标人、投标人

1.1. 邀标人指44158精准正20码

1.2. 投标人指收到投标邀请书并向邀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咨询机构

 

2.     投标人资质

2.1 投标人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2 投标人提交如下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     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邀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邀标文件

1. 邀标书澄清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邀标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邀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邀标书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 邀标书修改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延长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邀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邀请邀标文件进行修改;此外,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邀请邀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邀标人可酌情自行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十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邀标书的所有内容,按邀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邀标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2.    除邀标书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并有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书部分应包括:

投标报名书、投标一览表、为本项目编制的咨询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包括对项目内容的解读、计划安排、质量保证、保密措施、其他承诺及附加说明等)、详细报价清单、为本项目配备的咨询顾问名单及资质、投标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部分格式见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情况表、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资格证书和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项目清单(包括以往经济研究咨询项目的描述)、组织机构及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提供不少于3个公司或咨询成员2014年后开展的类似的企业管理体系优化提升方面的案例列表)、(部分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上述所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4.1.    投标文件一式5份(1 份正本、4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2.    投标文件正本封面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的正本文件需盖骑缝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如投标人对邀请邀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投标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人接受邀请邀标文件全部内容。

4.4.    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     投标报价

5.1.    投标货币: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5.2.    投标人应按照邀请邀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本项目的价格,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未经邀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以可调整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可能作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6.     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邀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上述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邀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

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章或签字及投标人公章。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2. 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邀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2.1. 投标文件应按邀标书规定的地点、方式提交,所有投标资料不予退还。

2.2. 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邀标人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2.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邀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邀标。

 

3.     迟交的投标文件

邀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书面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该书面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邀标人。书面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撤回字样。

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5.1. 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未按本邀标书规定包装、密封。

5.2. 投标文件未按本邀标书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但未随投标文件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

5.3. 投标文件未按本邀标书规定要求和格式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

5.4.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5.5. 投标文件不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十六、评审

1.     开标

1.1. 邀标人根据国家规定和邀标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评委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1.2. 邀标人按照邀请邀标文件的规定,在开标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活动,并邀请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须由法人代表(需携带身份证件)或其投标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授权书),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1.3. 开标时,由监标人及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4.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邀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等信息。

 

2.     评标

2.1.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将初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邀标书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邀标书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邀标书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4.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邀标书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2.5.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应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6.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为30分钟以内),抽签确定述标顺序,评委提问。报价结束后,所有投标人离场,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最终中标结果以我司《中标通知书》为准。

2.7. 开标后,直到合同签订为止,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标工作,都会在保密的原则下进行,所有信息、资料,都不会对外公布。在上述期间,投标人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对邀标人的评标工作施加影响,否则将承担废标的风险。

 

3.     投标文件澄清

在评标期间,邀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要求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如现场无法盖章,则须在评审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该答复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递交至邀标人)。

 

4.     评标说明

投标报价是评标的指标之一,邀标人保留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宣布邀标程序无效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邀标人对受此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做出任何解释。

 

十七、协议的签订

1.     中标通知

经公示无异议后,邀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2.     商务谈判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5日内,派代表与邀标人进行谈判。

 

3.     合同

3.1. 合同是邀标人与中标人共同以邀标书、投标文件为依据经过协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3.2. 邀标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 邀标人有权对邀标范围规定的项目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合同总价以最终确定的项目内容为准,但中标人的服务承诺与其他条款和条件不得改变。

 

十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项目经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工作后的3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付清合同余款。

 

十九、评审办法

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根据评分标准表(见附件)内容,分别对实质上响应邀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

2.     不能满足邀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3.     中标供应商产生办法:邀标人将按照评分标准综合评标得分第一、二名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邀标人网站(http:/)公示3个工作日,且无异议的,将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4.     评标过程的未尽事宜,由邀标人解释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