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丰公司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1-17

  一、招标条件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剑丰公司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已由44158精准正20码苏海开发复[2016]139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剑丰公司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剑东垦区。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2.5、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工程施工费预算价约2179万元,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为新建引水暗渠工程0.91km,工程预算价约849万元。

  二标段为新建排涝渍闸站3座、疏浚排水深沟3.54km,农渠清淤73.85km,农沟清淤73.75公里,沥青路6.52km。工程预算价约562万元。

  三标段疏浚引水河3.88km,中沟疏浚并支护7.62km,中沟疏浚13.86km,工程预算价约768万元。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叁个标段,但只能中壹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除外。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7月-2016年12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清单(需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4投标人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沿海地区30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整理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或高标准农田建设或滩涂配套项目或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提供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下表所列地区为本招标文件认可的沿海地区:

序号

地区

1

辽宁省葫芦岛市、锦州市、盘锦市、营口市、大连市、丹东市所属各县(市、区)

2

河北省唐山市、秦皇岛市所属各县(市、区)

3

天津市辖区

4

山东省日照市、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东营市、滨州市、沧州市所属各县(市、区)

5

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所属各县(市、区)

6

上海市辖区

7

浙江省嘉兴市、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温州市所属各县(市、区)

8

福建省宁德市、莆田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福州市所属各县(市、区)

9

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惠州市、深圳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阳江市、茂名市、广州市、江门市、湛江市所属各县(市、区)

10

海南省辖区

11

广西省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所属各县(市、区)

  3.5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须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江苏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在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一方中查询)。

  3.6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级、江苏省、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7招标人严禁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发现在招投标过程中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造成的后果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到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中远世纪广场F幢1303室,红星美凯龙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标段,图纸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7.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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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建

  联系电话:18012520166

  代理机构: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晓兵     徐慧

  联系电话:15161975866  15605100090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