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丰公司北片3、4、5区土地整治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6

  一、招标条件

  1、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剑丰公司北片3、4、5区土地整治项目已由44158精准正20码苏海开发复【2016】124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包括土方、渠、涵、泵站、电力线路、晒谷场、管理用房、道路等工程,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费约37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企业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水利部水利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2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现场监理员:至少3名,具有与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具有《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资格证书》)。

  所有监理项目组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3.4 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含总监、专监、监理员等不少于6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监理机构成员)自2016年7月~2016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清单或证明原件(需加盖社保部门有效印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18时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的监理组成员的证书、监理组成员的社会保险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至盐城市青年路与解放路交界钱江财富广场B座160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7.2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12520166

  代理机构:盐城市华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晓兵     徐慧

  联系电话:15161975866  15605100090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