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晒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3

  一、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晒场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晒场

  (2)、建设规模:约61.8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地点:剑丰公司南区

  (7)、招标内容: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晒场,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与实际不符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三级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同时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

  四、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一览表;(8)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5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授权代理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9)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至少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 7 月 23 日至2015年 7 月 29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到大丰市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报名经办人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川东闸南1200米

  联系人:   陈建                    联系电话:   13770244866